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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我省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经营性二级公路 一级公路不在撤销范围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3-01-16 02:21:23 点击量:2564

        2012年12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远主持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及省有关厅局负责人出席会议,各设区市、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交通运输厅总会计师李峥嵘宣读《全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副厅长韩中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魏培斌分别发言。

        记者在此次会议上获悉,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在2011年撤销36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基础上,从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经营性二级公路,一级公路不在撤站范围。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批复》,此次我省将撤销已运营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62个,保留的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站10个,保留的经营性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收费站10个。

        此次共撤销62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收费里程2441公里。至此,陕西境内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撤销。收费管理部门将在停止收费后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恢复道路畅通,同时向社会公布撤销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名称和位置。按照《全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市(县)政府是本地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责任主体,要妥善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积极偿还债务,安排落实取消收费路段的日常养管资金,加强养护管理。陕西省政府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省上将对各市撤站人员安置、债务偿还工作的落实情况与各市的投资补助相挂钩。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撤站后公路保畅工作应急预案,应对撤站后高速公路车辆分流至普通干线公路带来的公路安全和保畅压力。要通过有效手段,防止撤站后二级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反弹。要开展公路桥梁排查和安全隐患治理,确保道路桥梁安全。

        又讯  2012年12月31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魏培斌主持会议并将话,厅总会计师李峥嵘出席会议,厅财务处负责人就具体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厅有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魏培斌在讲话中要求,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全力以赴把取消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落实好,及时掌握各市停止收费的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停止收费。他强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我省的一件大事,对行业的影响比较大,各单位要及时做好解释和维稳工作,要倾听广大职工的合理诉求,争取得到职工的理解,让职工们愉快转岗。同时要按照有关政策加强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要积极做好与省级有关部门的衔接、协调与汇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就如何做好按时停止收费、拟定撤站经费补助方案、撤站遗留债务审计、偿还遗留债务、完善新建成项目相关程序、公路治超、养护、宣传及舆情监测、信访维稳、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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