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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将整合城区出租车资源实行公司化经营

来源: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2-12-26 00:30:50 点击量:3286

    12月24日上午,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强在城区出租车资源整合动员大会上宣布,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将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城区出租车资源整合。市政府将出租车经营权特许给神州(集团)汽车出租公司和延运集团通达公司使用,车辆产权全部转为公司所有,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延安城区出租车运营秩序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

    延安市城区出租车行业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市区共有出租车700辆,其中247辆为公司所有、承包经营,453辆为个体挂靠运营。个体挂靠经营的453辆出租车许可经营期为1998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由于现有运营模式中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不合理,导致部分出租车拒载、拼座、欺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频频出现,市民和来延游客怨声载道。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和来延游客提供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中、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市上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郝宝仓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延军任副组长,市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信访局、法制办、维稳办、交警支队和宝塔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的延安城区出租车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在学习借鉴外省市出租车管理、反复征求出租车特许经营公司和出租车运营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本着让利于原出租车运营者的原则,形成了收购、股份制经营、经营指标承包3套整合方案。即方案一:收购。按每车每年6万元,分5年总计30万元的总额予以回购。回购后车辆由特许公司赠予原个体出租车户,转为自用。方案二:股份制经营。公司控股60%,出租车个体运营者参股40%,每年按股分红。方案三:经营指标承包。由两个出租车特许公司分别与原出租车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5年。出租车所有权归公司所有,5年承包期满后取消承包方式,全部实行公司自主经营。以上三个方案具体实施中,出租车个体运营者可任选其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终止其经营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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