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12-11-06 23:27:14
点击量:2407
各有关单位:
为使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准确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精神实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将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及招标采购管理实务培训班。本期培训班不招收发展改革、价格系统公务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点、热点和难点
1、《条例》的出台对招投标相关当事人的影响;
2、《条例》与《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衔接;
3、《条例》对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相关规定;
4、《条例》关于禁止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活动规定;
5、《条例》对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指定部门的规定;
6、《条例》对资格审查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7、《条例》对串通投标、虚假招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及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
8、《条例》对评标专家合法来源规定;
9、《条例》对可不进行招标的九种情形具体定义;
10、《条例》对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规定;
11、《条例》关于招标失败的认定的新程序;
12、《条例》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新规定;
13、《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及《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条款解读与操作实务。
(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与稽察实务
1、如何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服务招投标工作能力;
2、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与稽察办法及建设项目稽察;
3、招标投标活动八类违法行为及监督依据;
4、纪检监察机构在资审、开标、评标、处理投诉等招投标的各个阶段应该注意的重点;
5、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6、开展招投标监督体系的现状总体评价与手段创新;
7、案例分析。
二、主讲专家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有关专家现场授课为主,答疑交流为辅。培训结束后颁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培训班结业证书。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12月7-10日 (7日报到) 三亚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办法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二部本期班班务组,我们将按报名先后传发报到通知。
咨询、报名联系人:赵圆、李涛
电话兼传真:010-57434087 68526510
培训中心监督电话:010-63908518 国汉海
培训中心网址:www.tne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12室邮政编码:100038
附:培训班报名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及招标采购
管理实务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 行业类别 | ||||||
详细地址 | 邮 编 | ||||||
审批人 | 职 务 | 电 话 | |||||
联系人 | 电 话 | E-mail | |||||
电话(区号) | 传 真 | ||||||
参会代表姓名 | 性 别 | 部 门 | 职 务 | 手 机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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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 单住 标间拼住 订房数量 间;自行安排 | ||||||
单 位 盖 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 |||||||
报名联系人:刘涛 报名电话:010-58937746 传 真:010-58937748 | |||||||
注:请认真逐项填写此表,此表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