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2-10-31 23: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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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厅航运局坚持按季度定期公布水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者“黑名单”,切实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第三季度,全省共查处水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5起,其中水运企业未年审1起,未按要求携带《船舶营运证》1起,船舶非法营运3起。针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相关市县航运管理部门及时下发了《停运通知书》,责令补办手续,并现场查扣非法营运船舶,就地封存,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水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者“黑名单”通报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航运管理部门不断规范水路运输管理,加大运政检查力度,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切实增强了水运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水路运输环境,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