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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高速公路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10-10 01:45:15 点击量:550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交通系统紧紧围绕实现“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的目标,加快发展不动摇、全心全意办交通,积极应对和克服了经济形势及建设资金困难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建成了十堰至天水陕西段、商州至西安、榆林至绥德、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宝鸡至陕甘界等一批地质地形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高速公路项目,使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在西部地区率先突破4000公里,全省各设区市、88个县(市、区)实现了高速公路通达,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人民以及交通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更高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在“十二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再创佳绩,省政府决定,对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民政府、汉中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人民政府、商洛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五处、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评价处、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监督处、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省交通运输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定额站、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公路研究院、陕西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宣传教育中心等27个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早日实现我省高速公路“2367”网的规划目标。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决定》(陕政发[2011]50号),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早日实现陕西“三强一富一美”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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