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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9-29 02:45:43 点击量:2282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共同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顺利实施。

        《方案》明确,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客数为准)。现金缴费车辆行驶封闭式收费公路须“入口领卡、持卡通行、出口交卡、凭卡核验后免费”,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含电子不停车缴费)车辆不单独领取通行卡,持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正常通行人工收费车道或以电子不停车方式通行收费车道均可享受免费通行。车辆行驶我省收费公路须遵守我省收费公路各项管理规定,违规行驶车辆按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方案》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开展交通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及其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良好行业道德风尚。二要加强收费公路运行管理,保障车辆通行畅通。对公路收费站收费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收费设施完好,系统可靠运行。做好公路养护工作,保证路面质量,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制定完善公路保畅预案,力保道路畅通。切实保障公路服务区及其设施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服务温馨、方便实用。要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置拥堵问题。三要加强收费公路信息服务,保障公众便捷出行。通过信息情报板、交通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充分发挥陕西交通“12122”服务热线作用,积极采用先进监控技术手段提高高速公路网通行服务能力,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便捷。四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内容,全力支持和保障实施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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