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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举办公文处理和保密管理培训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9-17 18:18:48 点击量:2586

    2012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简称新《条例》),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公文工作者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水平,确保新《条例》不折不扣地得以贯彻实施,日前,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公文处理和保密管理培训班在西安举办。

    培训班邀请陕西省行政学院教授曹红,讲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公文格式实务”;邀请陕西省行政学院教授刘宗田,讲授“公文写作”;邀请陕西省国家保密局总工程师贾林,讲授“党政机关保密管理”。

    曹红教授以新《条例》为依据,紧紧围绕文件涉及的内容,从注意突出提升和改进公文格式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就公文处理要科学规范、文种使用要准确无误、格式行文要规范标准等,分别从公文处理的总体要求、文种、格式、行文规则以及公文撰写、办理、运转、保管和利用等多角度进行了图文并茂的讲解。

     刘宗田教授讲到,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是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这些年来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应用,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得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刘宗田教授系统讲解和全面阐述了公文格式标准化、标准编制过程、标准条文释义、常见问题解答、公文写作常识等内容,并结合公文处理工作实际,举例在不同应用背景下如何处置公文格式的式样。

    贾林总工程师说,党政机关是国家秘密生成的重要源头和运转枢纽,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秘密信息及载体制作、使用和处理的主要承担者。保守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机关工作人员的天职。在现代社会,特别是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并广泛应用于机关办公系统的情况下,保密更是渗透到了公务和政务活动的方方面面,保密知识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工作要求更加严格。所以,机关干部要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保存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就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做了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杨冬华主持开班仪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黄会奇传达了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精神。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厅直各单位、全系统各市交通局和公路局、各公路建设项目等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00多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收效良好。

    据悉,新《条例》的发布是各级党政机关文秘工作的一件大事,实现了党政机关两大系统公文处理法规的统一。新《条例》的发布大大推进了我国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规范、统一与高效,既是对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宝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又是指导今后公文处理的一部纲领性的法规。在它的指导下,我国的公文处理工作必将出现一个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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