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要闻

交通运输部要求做好国庆长假高速路免费通行工作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9-17 18:01:51 点击量:1973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全力确保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切实开好头、起好步,把好事办好。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操作流程统一规范。一是确保免费时间统一,今年中秋节当日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二是确保免费通行车辆范围统一,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三是确保现有收费公路运营管理模式不变,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通知》强调,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免费通行期间的各类应对措施。一是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二是要强化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处于良好技术水平。三是要强化省际沟通协调,确保免费政策统一、操作流程统一、交通管制和疏导措施信息即时告知。四是要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五是要强化公路清障救援,尽可能减少障碍物以及事故车辆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六是要强化服务设施保障,确保相关设施功能完好,食品、油料供应充足,车辆维修快速便捷,环境整洁有序,为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提供文明、满意的基本服务。

         为统一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的制式及设置要求,规范提示信息服务规范用语,交通运输部日前还编制印发了《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告知、提示信息规范用语》,要求各地参照执行。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