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8-14 19: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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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统一思想,树立全局观念,站在事关更好地服务民生、更好地推动公路交通科学发展、更好地健全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高度,认真办好这件顺民心、促发展的好事,严格按照省(区、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指出,重大节假日期间,部分公路收费站因车流量大、排队缴费而导致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假日出行、度假旅游的通行效率,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要求,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提高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进一步加快发展城镇郊区游、农家乐等旅游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加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安全畅通。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抓紧调整完善ETC收费系统,确保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快速通行。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提前告知并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导致收费公路拥堵或行驶缓慢。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服务设施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服务温馨、方便实用。
《通知》特别指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国家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促进公路交通科学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服务为本、畅通主导的要求,但也会对现有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正常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深入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解疑释惑。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内容,全力支持和保障实施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要通过该项政策的实施与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现阶段我国坚持收费公路政策的必要性,为公路交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