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7-23 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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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精神,促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规范有序发展,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榆林、延安两市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榆林市大众、正大和北方出租汽车公司,靖边县恒丰、联合出租汽车公司,子长县欢顺、和顺出租汽车公司,延安市神州出租汽车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详细询问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模式、工会组建情况、经营承包合同的签订以及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并与相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地方总工会领导进行座谈。检查组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创新管理模式,认真落实规范劳动合同、完善运价调节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运力投放、打击“黑车”等重点管理工作。要妥善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稳定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成效。要督导出租汽车企业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各项活动,改善驾驶员劳动条件,切实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力争在改善经营环境和提升服务质量上有所突破。出租汽车企业要在创建活动中切实解决社会普遍关注、驾驶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力争实现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