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7-10 1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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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维护汛期水上交通秩序,7月8日,省地方海事局召开水上防汛抗灾领导小组会议,对全省水上安全防汛抗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要求,各市海事部门要加大巡航检查力度,必要时在重点水域驻守,根据汛期天气、水位等变化情况,采取限航、单航、封航等临时性措施,尤其要加强客渡船安全管理,确保渡口、库区水上交通安全。要提高警惕,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天气、水位变化和安全信息,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等有效手段向船舶和船公司发布,提醒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应急运力储备随时可用,建立汛期灾害天气应急保障队伍,落实必要的物资设备,对海事车、海巡艇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备足燃油,专人值班,随时待命。要提高自身安全,积极参与汛期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办公场所、职工住所及交通出行的防汛安全,合理调动船舶、车辆和人员,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等应急救援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认真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