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7-10 18: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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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年”的工作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旅游包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在全国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把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作为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细化各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密部署,深入排查隐患,切实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要联合公安、旅游、安全监管部门对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通知》强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监控主体责任,按规定为所属旅游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建立监控制度和动态监控台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加强旅游客运运力投放调控,严格准入许可。各地要对旅游客运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原因等形式督促客运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客运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宣传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要联合公安、旅游、安全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旅游道路、重点旅游景区,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隐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