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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我省公路养管立法

来源:省公路局路政处 发布时间:2012-06-18 22:48:55 点击量:2116

    6月14日,省人大财经委刘忠良主任、法工委赵建刚副主任一行,到交通运输厅就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推进我省公路管理养护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交通运输厅王省安副厅长,厅党组成员、省公路局王平局长,省交通运输厅王春英副巡视员,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宋小强同志以及厅办公室、法规处、高管处、收费中心、高速集团、交通集团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

    宋小强书记向调研组汇报了普通公路养建管工作情况及公路立法情况。王平局长做重要补充,提出《公路法》颁布实行至今,我省仅出台1部地方法规《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2部政府规章《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办法》、《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缺乏公路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并因此在2011年的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中被扣分;2011年,国务院颁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线路、通行、养护、应急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此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出台我省公路方面的综合性法规,细化规范公路养管行为,明确公路使用者、管理者及养护者的责任义务。

    目前,我省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超过15万公里,公路养管任务艰巨,加之国家政策和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公路养管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地方政府对公路建养管的责任义务不明,公路管理机构界定不清,农村公路养管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都与公路行业的快速发展无法适应,也迫切需要出台《陕西省公路条例》来解决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王省安副厅长向调研组提出了出台公路行业综合法规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建议通过综合立法以系统性解决阻碍公路行业发展的问题。调研组听取汇报后,确认将按程序把《陕西省公路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建议从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应急服务、农村公路等内容分篇章予以明确,并提出近期赴宝鸡、咸阳等市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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