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将国家对农村客运车辆的燃油财政补贴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期,富平县运管所对农村客运车辆燃油消耗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核算和公示工作。
为确保发放过程无争议、纠纷、错发、漏发等现象,富平县运管所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审查统计工作,组织辖区客运企业清理统计2011年底前正常营运的通村客运车辆的相关基础数据,对涉及报废、更新的客运车辆的运营天数和运行里程依照《道路运输证》的交回或取得日期进行单车核算,经驻客运站管理办公室逐车核对后,提交综合大厅审查统计。二是认真做好核算、公示工作。对涉及的218辆农村客运车辆,采取单车年耗油量乘以补贴系数的方式进行单车核算,通过综合大厅的LED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将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以及补贴金额及时向群众进行公布,接受监督,提高燃油补贴发放前置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认真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通过严把补贴关口,保证享受财政补贴的客运车辆“四证”“两牌”齐全有效;在县财政局的支持下,通过“一折通”将燃油补贴资金及时全额发放到经营者手中,杜绝截留和挪用现象。目前,富平县运管所已对辖区218辆农村客运车辆发放燃油补贴46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