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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2-05-29 22:38:04 点击量:2084

    近日,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我省水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加快全省水运发展提供了长效的政策支持。

    《意见》明确,我省将按照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陕西水路交通发展目标,紧抓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以汉江高等级航道建设为重点,全力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发展水运市场体系,积极建立水运安全支持保障系统,努力实现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积极促进内河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促进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内河水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提出,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备的全省内河水运体系和水上安全监管救助体系,水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结合水电梯级开发,汉江汉中以下518公里航道基本贯通、安康以下164公里高等级航道全部建成,实现与长江下游沟通;积极开发黄河、渭河、丹江、嘉陵江水运,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我省通航里程达到1500公里,其中等级航道达到800公里;年水运货运量达到400万吨、客运量达到500万人次。汉江主要港口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50%以上的运输船舶实现标准化,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超过100吨。全省水上旅游运输基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主要航道和重点港口、库区、湖泊的支持保障系统和安全救助体系基本完善。

    《意见》要求,要将水运建设与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为水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统筹水资源综合利用,注重规划的相互衔接,充分考虑内河水运发展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内河水运建设和发展;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除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和扶持资金外,拓宽内河水运建设筹资渠道,制定扶持水运发展的优惠政策;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能明确、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全省水路交通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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