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商洛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决定,落实商洛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商洛市运管处积极行动安排部署行业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一是加强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途经市区和在市区营运的所有客运车辆都必须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张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在车辆更新时严禁高耗能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坚决清理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辆。二是班线客车、出租车、公交车在市区范围内一律禁止鸣笛。各客运企业要加强宣传,做到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减少噪音污染。三是市区所有出租车、公交车统一张贴活动宣传车载创模广告,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四是各客运企业继续推进营运车辆清洁燃料和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继续做好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作。同时,各有关管理单位、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在货运车和驾培教练车中推广应用清洁燃料。五是公共汽车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加强车辆检查,保持公交车、出租车干净整洁,公交公司要做好公交站牌的清洁和维护工作,各客运站场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保持站容站貌、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站内秩序良好。六是各客运企业加强车辆管理,严格二级维护,加强日常保养,每季度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并建立车辆二级维护台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二级维护流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减少项目降低标准。七是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机关美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改善办公设施,提高室外绿化率,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塑造单位良好形象。八是各有关单位按照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输行业创模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