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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航运局部署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2-05-22 23:42:00 点击量:1970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厅航运局对全省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市地方海事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履行好水上安全监管责任,加大防范力度,完善应急预案,排查安全隐患,全面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超警戒水位“停航封渡”等制度,加大学生渡、船舶密集区等重点水域的巡航检查频次,继续开展客渡船、砂石船、船舶配员、船员证书及水运建设工程专项检查,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无事故。三是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系,认真搜集通报水情和汛情信息,以便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同时做好恶劣异常天气状况下的航行公告发布工作,为船舶提供准确的通航信息。四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运企业高度戒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落实应急措施,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五是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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