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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至临潼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顺利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

来源:陕西高速集团 发布时间:2012-04-12 00:58:58 点击量:2079

2012年4月10日 ,水利部在西安市主持召开了潼关至临潼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渭南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六方代表组成验收组,潼西改扩建项目管理处、水保方案编制、主体工程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查勘工程现场基础上,听取建设、监理、监测及评估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执行、监理、监测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详细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经验收组质询、讨论,认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负责建设的潼关至临潼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各项防治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国家建设类项目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目标值,其中水土保持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8.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3%,拦渣率达到9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2.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5%,林草覆盖率达到36.28%,综合评价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安全可靠,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情况良好,防治水土流失效果明显;具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潼关至临潼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同时,验收组对省高速集团在项目运营期及今后项目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设单位要重视运营期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工作,尤其是春季至秋季期间的排查与维护,确保水保设施正常运行,有效发挥水土流失防治功能;二是在公路项目建设中,应依照水保法的规定,水保监测工作提前进入,水保监理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充分依靠水保技术服务单位为公路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三是要重视公路建设中取、弃土场、施工驻地及临时排水设施的方案变更和审批,做好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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