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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政府与省交通集团签署《延(安)延(川)高速公路项目征迁及环境保障实施协议》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3-23 20:33:27 点击量:3063

        3月22日,延安市政府与省交通集团在西安签署《延(安)延(川)高速公路项目征迁及环境保障实施协议》。延安市副市长郝宝仓、省交通集团董事长杨育生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强,省交通集团总经理韩定海,副董事长耿志宏,副总经理党延兵、宋志峰等参加签字仪式。

        延(安)延(川)高速公路是延安地区一条重要通道,按照省政府和省厅部署,该项目将全面开工建设,年内完成15亿元投资任务。根据“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的理念,按照省地共建原则,省交通集团与延安市政府经过多次沟通,达成了共认。协议确定,延安市政府将迅速开展征迁工作,利用两个月时间,于5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线征迁,为项目大干创建条件。目前,延延项目前期手续基本办理完备,具备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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