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2-03-03 02: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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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月27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主持,全国总工会纪检组组长、书记处书记王瑞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冯西宁,厅巡视员李永民,副厅长王省安,省交通运输工会主席陈武汉,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席金峰、法律部部长陈建树,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楚瑞秦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在陕西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在各地视频分会场组织相关人员参会。
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旨在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企业经营和用工管理,加强企业党、团、工会组织和企业文化建设,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从2012年3月到2014年3月,为期两年,主要包括9项内容,即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规范出租汽车经营合同、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机制、开展驾驶员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开展学先进树正气活动、完善出租汽车运营配套设施和建立驾驶员联络员会议制度。
冯正霖强调,创建活动,重点在“创”,关键在“建”,各地相关部门要努力在规范企业管理、保障驾驶员权益、改善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实现“四个重大突破”。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广泛动员参与,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成立由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3个部门领导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共同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要结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善于发现、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和工作模范,大力宣传和表彰见义勇为的英雄人物、多年如一日做好事的“活雷锋”、视乘客为亲人的服务标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