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厅运管局在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提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按照“三位一体”工作机构要求,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政府采购领导工作;成立由局资金管理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组成的政府采购工作专办。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建立内部政府采购流程,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构成专项采购小组,请购与审批、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适当分离,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四是清理相关项目,该纳入采购计划的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相关目录按照文件要求,将办公用品采购、生活用品采购、工程维修等项目不论数额大小全部纳入,实现“应采尽采”。
五是深入调研、规范管理。对于采购项目,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动态掌握采购物品的价格、质量和性能,为做好采购预算提供支撑。对于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项目,实行二次询价制度。由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二次询价,根据价格、服务等确定单位的定点供应商
六是加强监督,确保执行到位。加强内部监督,监察室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政府采购工作全程监督。同时加强外部监督,把政府采购纳入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到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