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航海名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是我国航海类院校中唯一开展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的院校。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以提供国际水准的管理教育,培养高水平的MBA、MPA、J.M人才为己任。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专门为政府部门及其它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为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主要研究方向: 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交通行政管理、海事管理等。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
2.考生现场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已获得学士学位者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三、考试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考试时间:
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考试大纲:
490100 |
公共管理 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公共管理 基础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 ||
综合知识 |
(二)、复试
复试由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组织。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面试
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复试要求参见我校网上发布的复试须知。
(三)、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实行集中上课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制为2-4年。
聘请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管理者担任MPA课程的主讲教师和MPA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五、学位授予
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大连海事大学颁发。
六、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4万元/人。
七、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联系 人:
咨询电话:0411-84725272、84723313、84723035
传真:0411-84724558
邮箱:dlmu_zyxw@163.com
通信地址:大连海事大学凌海路1号,专业学位教育学院406室
邮 编:1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