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我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于2009年6月23日至7月14日开展了为期22天的省交通运输厅厅直系统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省厅及厅直有关单位相应成立了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单位实际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可能设立 的“小金库”,采取通过教育宣传、鼓励举报、走访群众、核查账户、现金盘库等方式进行挖掘。
为加强自查效果,省厅派出了二个督导组,分赴厅直17个单位加强督促指导,督导面达到专项治理范围的100%,严肃了工作纪律,加大了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对极个别单位自查中存在问题,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及时进行了纠正,严肃地教育了有关责任人。
通过省厅开展的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使我厅厅直有关单位的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深化收入分配和财税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长期以来,省厅厅直系统严格按照《会计法》依法设置帐簿,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厅直系统以落实《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燃油税税费改革的要求,分别开展了厅直事业单位交通专项资金抽查及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大检查,两次检查均将清理“小金库”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再经过此次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厅机关及厅直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我厅党风廉政建设。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