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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大力推进通村客运发展

来源:商洛交通信息 发布时间:2010-09-30 18:24:51 点击量:4242
 
  
       为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乘车需要,促进全市通村客运的发展,日前,商洛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通村客运实施意见》,推出优惠政策,加快构建干支衔接纵横相连的农村客运网络,2010年-2011年加快现有通村公路的改造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完成省上810辆通村客运车辆补助任务;到2013年,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上班车。
《实施意见》在对通村客运规划布局、设施建设、准入机制、运行方式、安全监管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加大通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扶持。一是要求各县区逐步加大通村客运投入,在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厅通村客运车辆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对车辆购置适当给予补助;市、县区政府要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扶持政策,并出台扶持地方通村客运优惠办法,解决通村客运在车辆购置、票价补贴方面资金短缺问题,通村客运车辆商业保险考虑全县范围内统一投保,实现保费降低、保额不变目标,并减免相关管理费用,推动通村客运加快发展。二是加大通村客运发展的资金投入。除省上对通村客运的资金投入外,市、县区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一定资金,采取贴息、注入资本金、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改善站点设施和提升客车技术水平,增强通村客运自身发展能力。三是不断改善通村客运发展环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费政策,严禁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四是加大通村客运站点建设资金投入。省交通运输厅对每个五级站补助35万元,招呼站补助2.5万元,市交通局在此基础上对每个五级站再补助5万元,各县区也应增加通村客运站(点)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根据“谁投入、谁收益”的市场化运作原则,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资通村客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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