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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在全省重点建设领域开展和谐工程建设活动

来源:厅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0-09-30 18:20:10 点击量:2793
    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日,省厅在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领域全面开展和谐工程建设活动,印发了开展和谐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通知,进一步推进行业文明建设,构建和谐交通建设环境,为掀起新一轮高速公路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根据《全省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和厅党组确定的全省交通系统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省厅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的发展目标,结合全省交通行业实际,决定在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领域开展和谐工程建设活动。活动要求在交通建设中要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工程建设与自然生态和谐、与社会和谐、内部和谐,努力做到“发展现代交通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工程建设与行业关系相协调,行业发展与社会需求相协调”,积极建设现代交通,提升行业形象,打造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行业,为加快交通建设创造条件。
    省厅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对“和谐工程”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和谐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活动开展,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和谐工程建设理念和相关要求,把此项工作长期不懈地抓紧抓好。各单位要在施工中紧紧依靠项目沿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按照和谐工程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整改提高,不断提升交通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和谐工程建设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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