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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通局全面加强治超督查工作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9-30 18:19:52 点击量:3171
 
     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全面推进治超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按照省公路局要求,西安市交通局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成立治超督查机构。由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局及市运管处相关人员组成的治超督查小组,各区县成立本级治超督查机构;二是建立督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运行模式,按照“零记录”制度形成专项工作档案,将督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督查工作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四是严肃工作纪律。督查组人员不得事先向被督查单位透露督查时间和内容;五是严格问责。对未按要求开展督查工作的单位,扣减治超工作考核相应分值,记入年终考核。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的单位,由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对因违法违纪事件损害治超队伍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治超人员,坚决清理出治超队伍。
    四月底,西安公路管理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月考核办法》对局属各治超检测站进行了全面考核,对日常管理到位、执法形象良好、各项工作开展有序的耿镇、秦镇及终台等三个治超检测站进行了表扬奖励。对一些仪容风纪不整、文书制作混乱、资料整理不全的站点进行了通报批评。
   西安市交通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局关于加强治超督查工作要求,积极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督查工作的通知》,促进了我省治超督查工作常态化管理进程,为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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