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答
  • 给交通报投稿咋投不进去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过反馈厅宣教中心得知,《陕西交通报》相关邮件系统使用正常,并未出现您反映的问题,请检查您邮件发送系统。下列地址是《陕西交通报》四个版面的邮箱地址,欢迎关注陕西交通。<!--StartFragment --> <DIV>sjb1b@vip.163.com<BR>sjb2b@vip.163.com<BR>sjb3b@vip.163.com<BR>sjb4b@vip.163.com<BR></DIV>
  • 渭南旅游公司大巴倒卖乘客
       <P>&nbsp;&nbsp;&nbsp;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调查,陕E77932号车擅自变更车辆将旅客移交他人(实为陕E77930号车而非陕E77320号车)运输的违规行为属实,按照了国家《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三)款之规定,已给予陕E77932号车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15天。陕E77930号车许可线路为渭南至华阴,该车不按许可线路经营,擅自经营华阴至西安线路,已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七十条(一)款之规定给予陕E77930号车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15天。</P>
  • 曲江大队交警打人
       <P>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公安交警管理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投诉。</P>
  • 安全资格证
       您好,安全资格考试请咨询厅安监处,办公电话是88869189。
  • 咨询下属单位
       <P>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您所咨询的“陕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械化总公司”并非省厅所属单位。</P>
  •    您好,油田特车、汽车起重机等车辆属于专用运输车辆,不需要办理车辆营运证。
  • 请问旅游客车中型中级合法经营权是几年
       您好,中型车经营期限为五年。<BR>
  • 爱管就管不管也没怨言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当地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业务管理范围,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 西临高速安全问题
       &nbsp;&nbsp;&nbsp;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鉴于西临高速出口交通安全管理属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管辖范围,我们会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转达意见,并配合做好西临高速出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出入西临高速的司乘和车辆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 关于道路平交口收费
       &nbsp;&nbsp;&nbsp; 您好,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重新核定公路损坏赔偿费及公路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经发[2009]30号)规定:公路损坏赔偿费、公路占用赔偿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财政、物价、交通部门核定(具体标准见陕价经发[2009]30号)。多谢您关注陕西交通。
  • 交通事故
       <P>&nbsp;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行业管辖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反映。谢谢。</P>
  • 安康去平利,车站乱收费
       <DIV style="LAYOUT-GRID: 15.6pt none" class=Section0>  投诉人反映的“安康去平利,车站乱收费”的公众留言收悉,安康市运管处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DIV> <DIV style="LAYOUT-GRID: 15.6pt none" class=Section0>&nbsp;&nbsp;&nbsp; 安康市汽车客运站票价主要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在安康市各级运管机构的严格管理和要求下,汽车客运站和绝大多数经营者均能严格执行相关客运票价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时出现以下现象:一是个别路段的公安交警对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免票儿童以超员论处,对经营者实施处罚。二是在车辆办理保险及发生事故理赔过程中对免票儿童未作具体规定,造成理赔困难。由于以上原因加之在经营过程中极个别经营者受利益驱使,不按规定票价政策执行,违规经营,导致该票价政策在执行过程不能完全很好落实。<BR>&nbsp;&nbsp;&nbsp; 按照《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运管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处罚依据不足,只能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处理。<BR>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安康市运管处积极与投诉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对事件具体情况和经过做了进一步了解。经调查,2012年5月21日下午6时50分,投诉人高先生点带小孩由安康到平利,乘坐平利县顺捷客运公司陕G06198号客运班车,该车司乘人员以交警对免票儿童不予认可为由,要求小孩购买车票,投诉人当即向车站反映,车站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处理,最终小孩未购票乘车。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车站工作人员解释相关政策、制度不清,客车司机及客运公司票务稽查人员态度消极,服务态度粗暴,对于,安康市运管处做出以下处理决定<BR>    一、责令汽车客运站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站务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向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同时对该事件当班工作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按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BR>    二、责令平利县顺捷客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司乘人员和工作人员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陕G06198车停班两天,对违规司乘人员及当班票务稽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按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由属地运管所负责监督落实。<BR>    三、涉及的汽车站及客运企业要加大票价宣传力度,在售票大厅及相关经营场所要设立相应的醒目提示。<BR>    对于投诉人反映的此类违规现象,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司乘人员严格遵守价格法规意识培训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我们将密切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此类违规情况的查处。</DIV>
  • 违章扣分消除咨询
       <P>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公安交警部门业务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P>
  • 违法未处理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属于公安交警业务处理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谢谢!
  • 考机动车教练员
       &nbsp;&nbsp;&nbsp; 您好,如你已取得广东省教练员证,回到西安后无需重新考试,请在当地运管部门办理转籍手续即可。
  • 西安到阎良城际铁路进展情况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业务范围,请向相关铁路管理部门咨询。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业务范围,请您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
  • 在汉中机动车车违章,交罚款后,违章查询还有违章记录?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管辖的业务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
  • 咨询燃油附加费
       &nbsp;&nbsp;&nbsp;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道路运输业的关心。现就你提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原陕西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 积极做好运输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陕价经发〔2006〕91号)文件规定,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是以2006年3月25日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为基础,油价每吨上涨或下降500元为一个价区,按营运里程100公里(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每票收取燃油附加费0.5元,依此类推。由于2012年5月10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未达到我省规定的每吨上涨或下降500元一个价区,故这次成品油价格下调后,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不做调整。
  • 不管事的安康运政人员
       <P>&nbsp;&nbsp;&nbsp; 你好,感谢你对我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关注。现就你提出关于安康江华水泥拉运水泥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厂门运政治超人员故意不管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交通部等国家七部委印发的《全国集中治超实施方案》和交通部、公安部和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统一规定为: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其车辆装载质量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超载标准,由公安部门按照超载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车辆超限和超载的执法依据及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治理车辆超载运输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管理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治理车辆超限运输依据的是《公路法》,对其管理的执法主体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车辆超限和超载的认定标准也是有所区别的,超载的认定标准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超限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定的。</P><P>&nbsp;&nbsp;&nbsp; 收到你的情况反映后,我厅当即责令厅运管局督促属地管理机构就此事件认真调查和处理。经调查了解,你所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主要是对源头治超的概念不清楚,对“超限”与“超载”的界定了解不足,将超载车辆与超限车辆等同,误认为驻站运管人员不作为。你的网站留言,也给我们源头治超工作敲响警钟,也暴露出我们在源头治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结合你的网站留言,汉滨区运管所及时召开了部门和源头企业会议,安排部署近期以及今后的源头治超监管工作,并下发文件要求各部门、各源头装载企业严格执行和落实年初签订的源头治超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各辖区、各企业源头治超监管和巡查工作,特别是对二类企业必须落实24小时人员监督管理,充分利用远程监控手段确保源头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超限车辆出厂和上路行使。<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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