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反映的“安康去平利,车站乱收费”的公众留言收悉,安康市运管处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安康市汽车客运站票价主要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在安康市各级运管机构的严格管理和要求下,汽车客运站和绝大多数经营者均能严格执行相关客运票价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时出现以下现象:一是个别路段的公安交警对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免票儿童以超员论处,对经营者实施处罚。二是在车辆办理保险及发生事故理赔过程中对免票儿童未作具体规定,造成理赔困难。由于以上原因加之在经营过程中极个别经营者受利益驱使,不按规定票价政策执行,违规经营,导致该票价政策在执行过程不能完全很好落实。
按照《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运管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处罚依据不足,只能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处理。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安康市运管处积极与投诉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对事件具体情况和经过做了进一步了解。经调查,2012年5月21日下午6时50分,投诉人高先生点带小孩由安康到平利,乘坐平利县顺捷客运公司陕G06198号客运班车,该车司乘人员以交警对免票儿童不予认可为由,要求小孩购买车票,投诉人当即向车站反映,车站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处理,最终小孩未购票乘车。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车站工作人员解释相关政策、制度不清,客车司机及客运公司票务稽查人员态度消极,服务态度粗暴,对于,安康市运管处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汽车客运站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站务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向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同时对该事件当班工作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按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二、责令平利县顺捷客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司乘人员和工作人员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陕G06198车停班两天,对违规司乘人员及当班票务稽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按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由属地运管所负责监督落实。
三、涉及的汽车站及客运企业要加大票价宣传力度,在售票大厅及相关经营场所要设立相应的醒目提示。
对于投诉人反映的此类违规现象,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司乘人员严格遵守价格法规意识培训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我们将密切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此类违规情况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