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及报送年度总结材料的通知》(交安监水函〔2020〕8号)相关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拟授予下列建设项目2021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称号:
1.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
2.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
3.旬邑至凤翔高速公路
4.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
5.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
6.澄城至韦庄高速公路
7.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3日至3月1日(7天)。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029-88869057。
通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