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831号),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7月7日联合评审会议审定,拟推荐西安市、渭南市参评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拟推荐长安区、富平县、印台区、彬州市、城固县、岐山县、柞水县参评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7日-7月13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86915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