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评选方案(试行)>的通知》,经市级申请,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7月7日联合评审会议审定,拟通过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评选的市为:西安市、渭南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7日-7月13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86915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