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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于2019年底到期终止

来源: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18 01:29:43 点击量:6002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底陕西省高速公路有2项优惠政策将到期。

      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将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优惠期限3年,年底将到期终止。

     2.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到期终止。届时,榆绥、汉川、铜旬、安平、渭玉、西略、西咸北环等7条高速公路试点路段货车收费费率由优惠标准恢复至原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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