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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2019-08-12 23:43:03 点击量:12166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19〕5号),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评审,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审,现将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拟通过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的县(市、区)为:兴平市、石泉县、岐山县、城固县、蓝田县、长武县、山阳县、临渭区、靖边县、长安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高震   联系电话:029-8886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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