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21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6]423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以《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7]406号)和《关于调整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建筑面积的批复》(陕交函[2019]604号)对施工图设计及监控分中心面积调整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路线起于连霍高速公路宝鸡过境段潘家湾枢纽立交,止于坪坎镇北,与坪坎至汉中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73.257km。房建工程包含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监控通信所2处、匝道收费站2处、安全检查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2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高速交警中队营房1处。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宝坪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共划分2个组别8个标段,监理划分为2个总监办。
本次房建工程监理(含收费大棚)划分为FJJ-1、FJJ-2总监办,监理服务期41个月(其中施工期1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房建工程监理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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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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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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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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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模(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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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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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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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施工监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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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J-1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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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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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马营镇朴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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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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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监控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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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月(其中施工期1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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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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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0+750
K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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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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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南服务区北区(含加油站大棚)、宝鸡南安全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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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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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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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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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南服务区南区(含加油站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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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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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36+187
K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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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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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监控通信所、宝鸡南匝道收费站(含收费大棚)、养护工区、高速交警中队营房、秦岭隧道北口救援站及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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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J-2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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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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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16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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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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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隧道救援站、隧道管理站及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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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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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7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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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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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天台山服务区东区(含加油站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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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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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7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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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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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天台山服务区西区(含加油站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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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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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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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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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监控通信所、养护工区、岩湾收费站(含收费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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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业绩、主要监理人员要求,并在其他监理人员、主要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1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FJJ-1、FJJ-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
说明: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资质,招标人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最新的从业单位资质名录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页面截图以供核查,投标人未列入该名录或与名录中名称不符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3.1.2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FJJ-1、FJJ-2 |
投标人近5年(2014年~至今)内成功完成2个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且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 |
说明: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页面截图以供核查,若无法查询或与查询结果不符,评审时不予认可。
3.1.3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FJJ-1、FJJ-2 |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入信用评价D级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
3.1.4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要求
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要求 |
在岗要求 |
FJJ-1、FJJ-2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持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或以上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担任过2个或以上房建工程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注册登记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页面截图以供核查,若无法核查或与核查结果不一致,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其填报人员可以重复,但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如若出现,则优先保留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13:30至16:30,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电子版图纸),按标段出售,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8日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招标人将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公布项目概况、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9-81885091 传 真:029-81885091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