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
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滑坡治理工程,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滑坡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延延高速公路路线起自延安市以北的马家沟,设枢纽立交与包茂高速公路相连,之后向东经宝塔区冯庄乡、青化砭乡、元龙寺乡、姚店镇、甘谷驿镇,延长县黑家堡乡,延川县禹居镇、文安驿镇、延川镇、马家河乡、土岗乡和延水关镇,在刘家畔设黄河特大桥跨越黄河至山西境内的直里地。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全长115.526km,于2015年10月14日建成通车。
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抗滑桩17根(截面尺寸3m*2m),共460米及边坡防护工程等。
2.2 合同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设1个合同段,即HPZL合同段。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施工 合同段 |
工程位置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月) |
缺陷责任期(月) |
HPZL |
K9+945~K10+120 |
抗滑桩17根(截面尺寸3m*2m),共460米及边坡防护工程等。 |
3 |
24 |
注:以上桩号及工程量仅供参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合同段 |
资质要求 |
HPZL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备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以认可。
(2)业绩要求
合同段 |
业绩要求 |
HPZL |
投标人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A或业绩满足以下要求: 近5年(2012年起)内完成过不少于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合同段或近5年(2012年起)内完成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包括路基、防护或水毁治理工程)。 |
备注:若投标人申报的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申报的业绩为养护工程,由于养护工程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进行核查,评标时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养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3)人员要求
类别 |
人员 |
资质要求 |
HPZL |
项目经理 |
具有5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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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具有5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或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
备注:1.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总工资历为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认可;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总工资历为养护工程,由于养护工程资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进行核查,评标时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养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2. 对投标人填报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其注册登记网站(注册建造师证书查询网站应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询网站应为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核查。2017年1月1日起,公路工程领域全面使用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性以证书的二维码确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可对HPZL合同段提出申请,并提交投标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能同时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若出现关联企业,将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满足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最高者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5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网址:),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招标人将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在招标人网站进行公开。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合理低价法+信用评价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8:30至11:30(节假日休,北京时间,下同),14:30时至16:30,在西安市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914办公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包含图纸,以电子版格式存储在光盘中),上述文件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工程踏勘及招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HPZL合同段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29-88869720 传 真:029-88869720
邮 箱:yyfzljzb@163.com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