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柞水至山阳高速公路经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以《关于柞水至山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1947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柞水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6]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现拟对该项目沥青供货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函[2015]23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建设管理模式采用改进的传统模式,现场项目执行机构为柞山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柞水至山阳高速公路路线起点位于柞水县城以南下梁镇明星村,设夜珠坪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包茂高速公路相接,终点接福银高速山阳互通立交。路线全长78.83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共设桥梁33546.14米/69座(双幅桥),涵洞通道天桥73座,隧道30447米(单洞)/15座,设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沥青供货招标分为2个标段,沥青供货期14个月。沥青供货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 内容 | 供货期(月) |
沥青供货类 | LQ-1 | K0+000~K41+520 | 40.7 | 中、上面层A级9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13300吨; 下面层A级7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3300吨 | 14 |
LQ-2 | K41+520~K79+540 | 38.1 | 中、上面层A级9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11600吨; 下面层A级7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2800吨 | 14 |
沥青供货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注:以上各标段起点、终点桩号及工程量仅供参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LQ-1~LQ-2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投标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并取得进口沥青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授权书。 |
3.1.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LQ-1~LQ-2 | 近5年(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桶装沥青供货合同段,且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桶装沥青供货量累计不少于30000吨。 |
3.1.3人员要求
标段 | 职务 | 资质要求 |
LQ-1~LQ-2 | 项目经理 | 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沥青供货经验。担任过2个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合同段的沥青供货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沥青供货经验。担任过2个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合同段的沥青供货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3.1.4财务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LQ-1~LQ-2 | 1.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2.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企业营业额均不小于5000万元; 3.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5000万元。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终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人员、设备可以重复。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如若出现,将按投标文件中技术评审得分最高者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3.5按照国家七部委局《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规定,对本项目沥青供货招标作如下规定: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可按照制造商已有的格式出具,但主要内容、责任和义务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如有明显不一致,则按废标处理。评标时若发现同一品牌制造商授权多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则此品牌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同时,限定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本次投标,若出现代理多个品牌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授权书及认可证明如为外文,则需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内涵与外文须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评标办法
本次沥青供货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节假日休),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西安市唐延路6号交通集团1301办公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沥青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招标人网站公布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9-88869471 传 真:029-88869471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