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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环境保护措施工程(N1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7-05-08 18:57:07 点击量:136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环境保护措施工程(N1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是陕西省2367”高速网规划和榆林市“两纵两横”主骨架规划中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路线起于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乡,通过牛家梁枢纽立交与榆神高速公路相接,途径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县、米脂县、绥德县,终点通过石家湾枢纽立交与青银高速公路相连接。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桥梁集中排水系统22处,长度共计12176米;新建M7.5浆砌片石蒸发池15处,共计659.3立方米;M7.5浆砌片石排水沟94立方米等。

2.2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2.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计划工期

N16

雨水收集系统、 蒸发池、蓄污池、排水沟等工程内容

2.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标段

      

N16

独立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投标人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2)财务要求

标段

      

N16

1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2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3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企业营业额均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

标段

      

N16

投标人在陕西省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A或业绩满足以下要求:

近5年(2012年起)内完成过不少于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合同段或近5年(2012年起)内完成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包括路面、路基、防护或水毁治理工程)。

备注:投标人申报的业绩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施工,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及总工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质要求

N16

项目经理

1

具有5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项目总工

1

具有5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或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备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总工资历为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工程,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认可。

2.对投标人填报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其注册登记网站(注册建造师证书查询网站应为行政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询网站应为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核查。201711日起,公路工程领域全面使用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性以证书的二维码确认,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可对N16标段提出申请,并提交投标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若出现关联企业,将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满足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最高者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5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将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在招标人网站进行公开。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理低价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5月9日至20175月15节假日休息,每日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14:30时至1630,在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含图纸),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工程踏勘及招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61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N16标段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址:西安市唐延路6

邮政编码:710075

  人:朱先生

    话:029-88869452

    真:029-88869466

                                             二〇一七年五月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3)招标公告中的工程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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