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文物勘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文物勘探及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最终确定一家单位承担工作任务。
4.资质、业绩及人员要求。独立法人,省级及以上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勘探资格证书;近5年(2011年至今)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类似的建设项目文物勘探技术服务业绩(为建设单位委托,且文物勘探报告已取得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复);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14:00至17:00时,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北楼二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格式采用密封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 31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9.服务范围。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文物勘探技术服务工作。
10.服务时间。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文物勘探工作全过程,服务期为4个月。
11.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工地现场,请各投标人自愿进行,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12.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壹万零捌佰玖拾肆元整(¥1910894元)。
13.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现金或保函)。
14. 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网址:),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将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在招标人网站进行公开。
1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9-8188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