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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至汉中高速公路坪坎至汉中段沥青供货招标公告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6-08-24 00:04:21 点击量:13738

1.招标条件

宝鸡至汉中高速公路坪坎至汉中段是陕西省规划建设的“2637”高速公路网中三条南北纵线之一的定汉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坪坎至汉中段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2]1901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发包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供货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勉县、留坝县、宝鸡市凤县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全长88.172km,路线起点位于宝鸡市凤县坪坎镇北8.5公里处,与定汉线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顺接,沿西河向南经坪坎镇、狮子坝至留坝县江口镇江西营村,再沿褒河向南,经武关驿镇(姜窝子)、马道镇至青桥驿乡青桥铺村,设特长隧道绕避石门褒河水库库区,在平安村北侧设石门水库特大桥跨越水库,设牛头山特长隧道至路线终点勉县褒城镇金寨村附近,与定汉线汉中至陕川界段顺接,通过石门枢纽立交与十天高速相连。

    计划供货开始日期:2016年11月1日,计划供货结束日期:2017年7月30日;沥青供货期9个月;供货服务期:从供货期结束起算,服务期满足路面工程施工要求。

2.3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3.1本次沥青供货招标范围涉及路面工程路线长度为88.172km,按对应路面施工标段划分为2个标段。

沥青供货标段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路线长度

(Km)

沥青供货期(月)

路面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数量仅供参考)

PH-LQ1

K111+465

K152+870

41.405

9

PH-LM1

A级道路70号桶装石油沥青1580吨、

A级道路90号桶装基质沥青17565吨

PH-LQ2

K152+870

K199+855.46

46.985

9

PH-LM2

A级道路70号桶装石油沥青1447吨、

A级道路90号桶装基质沥青18286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财务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和供货组织计划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经验及供货能力:

3.1.1施工标段

(1)资质要求

标段

      

PH-LQ1

PH-LQ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货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并取得进口沥青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标段

      

PH-LQ1

PH-LQ2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0万元;

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5%;

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企业年营业额均不小于5000万元

(3)业绩要求

标段

       

PH-LQ1

PH-LQ2

2011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的桶装沥青供货标段,并且高速公路桶装沥青供货量累计不少于50000吨。

(4)信誉要求:

标段

信  誉    

PH-LQ1

PH-LQ2

2013年(含)以来,未被列入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黑名单  

(5)人员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2011年(含)以来,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2011年(含)以来,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项目技术负责人。

备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对投标人的供货业绩进行调研核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投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参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其人员、设备可以重复。

3.4按照国家七部委局《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的规定,对本项目沥青供货招标作如下规定:

为防止制造商在同一标段中授权多家代理商,评标时若发现此类情况,将按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确定购买早的进行评审。另外,限定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若出现代理多个品牌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若出现关联企业同时购买同一标段的招标文件,则按投标人登记报名先后顺序,只保留第一个投标人资格。

4.评标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8 月 24 2016年 8  30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6:30,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中段与沣惠南路十字交汇西北200米处励进海升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23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中段与沣惠南路十字交汇西北200米处励进海升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担保

150万元/标段,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投标人自主选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721010

地    址:宝鸡市陈仓大道中段20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8829360012  18628611619             传真:0916-8660695

    公司网址:http://www.sxbhgs.com.cn

电子邮箱:phzh_8787@sina.com                   2016年 8  23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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