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至凉泉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1]260号文件批复。经陕西省发改委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基、桥涵、路面(包括沥青供货)、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至凉泉段主线桩号K306+100~K314+000,为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米。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5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监理服务期29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自24个月。
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基、桥涵、路面(包括沥青供货)、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监理 标段 |
起讫 桩号 |
路线长度(km) |
具体内容 |
计划监理 服务期 |
B-JC09 |
K306+100~K314+000 |
7.90 |
路基、桥涵、路面(包括沥青供货)、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53个月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工作能力。
2.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2.1.2 业绩要求
2011年(含)以来,承担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同时承担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监理合同段。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一经发现将同时否决其投标。
2.4 投标人与本项目已招标的施工中标人(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一经发现将同时否决其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宝鸡过境公路项目管理处(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88号宝鸡高新瑞恒酒店)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15时,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5日13时至15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具体地点详见大厅公告。
4.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交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保函)。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发布。
6. 关键内容公示
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招标人网站(网址:)公布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 编:710065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29-87832635 传 真:0917-8836920
二〇一六年七月
注:1、招标公告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