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8日至8月9日, 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组织完成了安康火石岩客运码头工程、紫阳港客运码头工程、紫阳港货运码头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投 标 人 名 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紫阳港货运码头工程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陕西正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888419.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公司 |
1666996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榆林市远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651175.20 | |
紫阳港客运码头工程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元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553858.39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8468265.3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亚玄建设有限公司 |
8358741.45 | |
安康火石岩客运码头工程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安康市航务工程公司 |
5310829.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292642.0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元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272444.02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若投诉人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