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作内容:承担建设项目土地勘界及组卷报批相关业务服务事宜,编制科学合理的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文件,并得到主管部门的审批。
3、标段划分:全线设一个标段,最终确定一家单位承担工作任务。
4、资质及业绩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土地勘测定界登记备案证书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五年(2010年至今)完成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建设项目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技术服务业绩。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每日8:30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14:30至17:00时,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250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格式采用密封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11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318会议室
9、服务范围: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工作需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10、服务时间: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工作全过程,计划服务期为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10月20日。
11、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工地现场,请各投标人自愿进行,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12、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玖仟元整(¥1209000元)。
13、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现金或保函)。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
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29-81885091
传 真:029-81885091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