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宝汉高速公路是我国西部南北大通道银(川)昆(明)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省规划建设的“2367”高速公路网中第三条南北纵线--定边至汉中(陕川界)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汉中至陕川界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0〕1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等。本项目业主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该项目路基桥隧工程HC-09和HC-10施工标段在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全长53.768km,其中起点~梁山枢纽18.511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100 km/h,路基宽度33.5m,梁山枢纽~终点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6m(南湖立交~终点路基宽度24.5m)。项目初步设计概算51.81亿元。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路基桥隧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组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表:
监理 标段 |
施工 标段 |
施工 组别 |
起点 桩号 |
终点 桩号 |
长度(km) |
预计 工期 (月) |
监理服务期(月) |
主要工程内容(数量仅供参考) |
HC-J4 |
HC-09 |
1组 |
K352+450 |
K355+404 |
2.954 |
22 |
24 |
路基土石方0.13万方;大桥1座;长隧道1座;中隧道1座及沿线边坡、绿化等。 |
HC-10 |
K355+404 |
K358+277 |
2.874 |
18 |
路基土石方47万方;防护排水工程3万方;大桥4座、中小桥3座;涵洞5道;停车区1处及小坝观景台、沿线边坡、绿化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组别 |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1组 |
HC-09、HC-10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
组别 |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1组 |
HC-09、HC-10 |
2009年(含)以来完成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独立施工标段,完成单跨跨径100m(含)以上刚构桥不少于1座,隧道累计长度不少于10km(单洞)。 |
备注:
A.根据《关于加强招投标资格预审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4]29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将采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对申请人从业资质及申报业绩。对已完成交工验收三个月内,还未登录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申请人应提供业绩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申报业绩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B.以集团公司名义报名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需在申请文件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单位(集团公司所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并需同时申报具体实施主体单位的近年业绩,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所投入人员应为该实施主体单位的业绩及人员,且在招标阶段不得更换。业绩评审以业绩低者计。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同时对本组别提出资格申请,可以同时对本组别提出资格申请,但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得超过本组别所含的标段数量。若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单位通过资格预审详细评审的数量超过如上规定,则对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确定排序在前者通过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申请人不予通过本次资格预审。
4.1本次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投标人按综合审查最终得分(最低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每组通过资审单位总家数按30~40家确定。若每组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超过40名但不少于30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
5.1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3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 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含光路北段137号鸿业大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PDF图纸部分),售后不退。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6日11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至11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含光路北段137号鸿业大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交投标担保。
担保金额:300万元/组;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申请人自主选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721013
地 址:宝鸡市高新一路(创新路)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992801870 传 真:0917-3369550
公司网址:http://www.sxbhgs.com.cn
2015年1月5日
注: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