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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4-11-06 01:43:43 点击量:11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1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法人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安平高速”)是陕西省“2637”高速公路网中的一条联络线,也是连接陕鄂两省的新通道;路线起于安康市汉滨区,接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十天高速”),途经平利县,止于陕鄂交界的关垭,与湖北省规划的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相接,本段路线全长61.199公里。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土石方767万立方米,防护和排水工程35.6万立方米,桥梁总长23021m/77座(折算成路线长度,含互通主线桥和主线上跨分离),占路线总长的36.2%。隧道13143m/13座,其中分离式隧道12627m/10座,连拱隧道517m/3座。占路线总长的22%。全线桥隧比59.7%。涵洞51道,通道16道,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2.2.1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服务

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服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3个标段,计划于20153月开工,计划工期3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类别

检测服务标段

工程位置

主要工程内容

检测服务期

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

SYJC-1

路基桥隧工程AP1AP2 AP3AP4标段范围内。

桥梁:大桥44座,中桥9座,桥梁长10879米。

3个月

SYJC-2

路基桥隧工程AP5AP6 AP7AP8AP9标段范围内。

桥梁:大桥43座,中桥1座,桥梁长15395米。

SYJC-3

路基桥隧工程AP10AP11 AP12AP13AP14标段范围内。

桥梁:大桥、特大桥43座,中桥4座,桥梁长1557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类别

标段

资质要求

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

SYJC-1SYJC-3

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隧工程专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业绩要求

类别

标段

业绩要求

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

SYJC-1SYJC-3

要求近5年内(自2009年起)完成2条或以上高速公路桥梁荷载试验检测业绩经历。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类别

数量

项目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

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负责人

SYJC-1SYJC-3

具有6年及以上的相关试验检测经验;担任过2个或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桥梁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1.4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

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

类别

标段

人员数量

资历要求

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

SYJC-1SYJC-3

7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2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试验检测工程师。持省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考试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按下述的要求提出投标:

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SYJC-1SYJC-3标段提出申请。申请三个标段的投标人其各标段人员、设备可以重复,1个申请人最终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标法”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4116日至20141112(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分别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12411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当日900分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支座检测服务:满足要求的各投标人参加投标,按每家投标人递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址:西安市唐延路6      邮政编码:710075

  人:李先生  

    话:029-84677235

    真:029-84677235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招标公告中提供的工程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

    3.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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