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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虢镇东至潘家湾立交段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何家坊至黄陵段沥青供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厅高管处 发布时间:2014-03-28 23:21:27 点击量:9151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412号批准建设,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黄陵至铜川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2〕2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交通运输部补助、陕西省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三部分组成。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上述两项目路面工程沥青供货(B-Q05、TH-Q03、TH-Q04)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按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

(1)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为157.756Km,本次招标虢镇东至潘家湾立交段的沥青供货B-Q05标段为主线全长15.03km,起于虢镇东立交(K291+070),止于潘家湾立交(含潘家湾联络线3.64km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新建六车道高速公路。

(2)B-Q05标段计划供货时间为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计划供货期15个月。

2.1.2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

(1)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为102.156km,主线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米。本次招标何家坊至黄陵段的沥青供货主线长47.519km。

(2)下面层沥青(TH-Q04)计划于2014年5月开始供货,计划供货期12个月;中上面层沥青(TH-Q03)计划于2014年5月开始供货,计划供货期12个月。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桩号

里程(km)

估算数量

计划供货期

B-Q05

K291+070~K306+100及潘家湾联络线K113+372.932~K115+700

15.03

A级70号桶装沥青约4300吨,用于路面B-M07标段下面层;SBS改性沥青约5300吨,用于路面B-M07标段中面层,橡胶改性沥青约4400吨,用于路面B-M07标段上面层。

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

TH-Q03

K108+900~K156+419.202,黄陵联络线8.385km,其中新建里程5.422km,铜黄一级公路改造2.963km

主线:47.519

联络线:8.385

A级90号桶装基质沥青约20933吨,用于中上面层。其中,中面层90#桶装基质沥青12863吨(含粘层,封层,透层基质沥青),上面层90#桶装基质沥青8070吨。

上面层所用橡胶沥青(含橡胶粉)由供应商现场改性后提供给路面施工单位。

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

TH-Q04

K108+900~K156+419.202,黄陵联络线8.385km,其中新建里程5.422km,铜黄一级公路改造2.963km

主线:47.519

联络线:8.385

A级70号桶装约9196吨,用于下面层。

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

注:表中沥青数量为估算数量,实际以进场后业主确定数量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B-Q05、 TH-Q03 、TH-Q04

要求申请人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

(2)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B-Q05、 TH-Q03 、TH-Q04

2009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并且高速公路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50000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可以对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可以通过3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最多可中2个标。申请3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其人员、设备等不可以重复。沥青供货标段一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供应一个沥青品牌,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沥青供货标段的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推荐通过资格申请。如果在同一标段有2个或以上资格预审申请人持有一个沥青制造商出具对同一品牌沥青的授权书,则对此品牌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取其中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它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4年3月29日至2014年4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1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市环城东路9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    编:710065

B-Q05标段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29-87072826    传  真:029-87072990

TH-Q03 、TH-Q04标段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919-3151110    传  真:0919-3151130

2014年3月28日

注: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若无特殊说明,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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