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渭南至玉山高速公路临潼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厅高管处 发布时间:2014-03-28 23:18:34 点击量:9650

1.招标条件

渭南至玉山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渭玉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3]1703号文批准建设,临潼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西临改扩建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25号文批准初步设计。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发改委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上述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拟对渭玉项目(WY-M01标段)、西临改扩建项目路面工程施工(LX-M01标段)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渭南至玉山高速公路

渭南至玉山高速公路起点顺接渭南至蒲城高速公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交叉设赤水枢纽立交(K0+000),向南经南侯、桥南、厚镇,于玉山镇设枢纽立交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K39+482),路线全长39.5公里。

本次渭玉高速项目招标内容为K0+000~K39+482段的路面工程施工,主线按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

本次招标的路面施工WY-M01标段计划2014年6月1日进场,2015年9月30日完工,计划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2临潼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国家高速公路连霍线(G30)陕西境临潼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自临潼(靳家),接已完成改扩建的潼关(豫陕界)至临潼(靳家)高速公路,止于方家村,接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全长约15公里。

本次招标内容为主线K115+520~K130+098.37段、临潼立交、临潼服务区、豁口立交方家村立交的路面工程施工,主线按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米。

本次招标的路面施工LX-M01标段计划2014年7月1日进场,2015年10月31日完工,计划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拟将两个项目的路面工程施工两个标段划分为一个组别,按组别进行资格预审。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组别

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

一组

渭玉WY-M01

K0+000

K39+482

39.5

路面底基层758791㎡, 路面基层929939㎡, 路面下面层730269㎡, 路面中面层942370㎡, 路面上面层966519㎡,混凝土面板63000㎡,复合式路面17000㎡。

16个月

西临LX-M01

K115+520~K130+098

14.538

上面层623821㎡,中面层522774㎡,下面层447910㎡,基层 441000㎡,底基层 331000㎡,水泥混凝土路面8857K㎡,铣刨旧沥青类路面24637m³, 铣刨旧碎石类路面38900m³。

16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资质要求

组别

标段

资  质  要  求

一组

WY-M01、LX-M0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持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业绩要求

组别

标段

业  绩  要  求

一组

WY-M01、LX-M01

申请人2009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4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独立施工标段,路线累计长度不少于80km(全幅)。

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招投标资格预审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4]29号)要求,路面工程施工资审时,将采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对申报业绩。对已完成交工验收三个月内,还未登录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申请人应提供业绩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申报业绩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每个申请人可按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在一个组别只能中1个标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申请同一组别,但在该组别中最终通过数量不得超过该组别的标段数。若在该组别中通过资格预审详细评审的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数量超过如上规定,则对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排序在前者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施工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工程类别+有限数量制。

资审时在组别内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依序推荐36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申请,若每组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0名且不超过36名,则不再进行综合打分,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招标阶段应同时编制组别中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在投标人递交所有标段投标报价文件后,以将所有投标人平均分配到每个标段为原则(当不能平均分配时按摇号方式确定余数所在标段),由招标人组织,在开标现场随机摇号确定投标人所在标段,对随机抽中的一个标段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未抽中标段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开标,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本次资格预审,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交发[2012]63号文件,申请人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公路工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3]477号)文件中,被评为AA级企业者信用评价得5分;被评为A级、B级企业的申请人或未参与评价的申请人信用评价不得分;被评为C级企业者信用评价减1分;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得申请本次资审。

同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陕交发[2010]89号文件《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省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情况对待确定,但不得高于省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规定,本次资格预审在《关于公布陕西省2011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 [2012]564号)文件中有信用评价结果但在2012年度无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本次资格预审中按2011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对待。

按陕交函[2013]477号文件规定,连续三年均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采用“按类组别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招标方法时,同一组别中增加1 次开标机会,同时要满足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分配在同一标段的要求。

连续三年均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是指连续三个评价周期内均被评为AA级信用等级,施工企业延续1年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作为连续三年被评为AA级施工企业的条件。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具体按照行政处罚期限执行。

《关于公布陕西2012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3]477号)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xsjtt.gov.cn/content.aspx?id=245754675879)。《关于公布陕西省2011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2]564号)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xsjtt.gov.cn/content.aspx?id=235449289775)。

4.2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若省交通运输厅有最新信用评价通知文件,则按最新规定加减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4年3月29日至2014年4月4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630分,到西安市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2118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2014年4月11日13时30分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具体地点详见大厅公告。

6.2在资格预审阶段,施工申请人需提交200万元(现金或保函)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阶段,投标人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29-85736509                    传    真:029-85736509

2014年3月28号

注: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若无特殊说明,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