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已由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陕发改基础【2010】15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占25%,银行贷款占75% ,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陕交发【2013】63号)以及《关于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3】65号)文件精神,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项目在上次资格预审基础上补充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安康东大树岭,接十天高速公路,向南沿黄洋河布线,经迎风乡在朝天沟入迎风隧道,由竹园沟口进入县河河谷,顺河谷而上,经狗脊关、关帝庙至牛角坝,设老县互通,沿河而上经稻草街、老县街、东河至女娲山,设女娲山1号隧道至阴沟河,顺河向下,在任家垭设女娲山2、3号隧道至马咀,路线进入坝河河谷,逆坝河向上经琵琶咀、普济寺,在普济寺设平利西互通,而后跨越坝河,穿马家梁,再次跨越坝河,穿五峰山绕经平利县城,经龙古村至长安坝,设长安互通,顺坝河北岸至路线终点关垭隧道进口,与湖北段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1.199公里。
2.2建设标准和规模
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桥梁总长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类别 |
组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里程(Km) |
主要工程 |
路基桥隧Ⅰ类 |
1组 |
AP1 |
K3+707~YK8+600(ZK8+600) |
4.893 |
黄洋河互通1处,大桥7座共 |
AP4 |
K18+120~K23+900 |
5.780 |
老县互通(单喇叭);窑沟隧道 | ||
AP5 |
K23+900~YK29+000(ZK29+002) |
5.100 |
大中桥12座共 | ||
2组 |
AP9 |
YK37+880(ZK37+890)~YK43+445(ZK43+430) |
5.57 |
大中桥7座共 | |
AP10 |
YK43+445(ZK43+430)~YK45+630(ZK45+598) |
2.185 |
小银红坝隧道 | ||
AP13 |
K53+105~K58+060 |
4.955 |
长安互通(单喇叭);大中桥3座共 | ||
AP14 |
K58+060~YK65+130.613 (ZK65+120.876) |
7.07 |
张店隧道( | ||
路基桥隧Ⅱ类 |
3组 |
AP3 |
YK12+770(ZK12+760)~K18+120 |
5.340 |
狗脊关隧道 |
AP6 |
YK29+000(ZK29+002)~YK31+960(ZK31+969) |
2.960 |
女娲山1号隧道( | ||
AP8 |
YK35+295(ZK35+305)~YK37+887(ZK37+919) |
2.592 |
女娲山3号隧道( | ||
AP11 |
YK45+630(ZK45+598)~YK49+160(ZK49+115) |
3.530 |
马家梁隧道( | ||
AP12 |
YK49+160(ZK49+115)~K53+105 |
3.940 |
五峰山隧道( | ||
监理服务 |
总监办 |
APZJ |
K3+707~YK65+130.613 (ZK65+120.876) |
61.199 |
全线路基、桥隧、路面、房建、机电、绿化以及交安等工程监理 |
驻地办 |
APJ2 |
K18+120~YK31+960(ZK31+969) |
13.84 |
AP4、AP5和AP6三个标段路基、桥隧监理 | |
APJ4 |
YK43+445(ZK43+430) ~K53+105 |
9.655 |
AP10、AP11和AP12三个标段路基、桥隧监理 | ||
APJ5 |
K53+105~YK65+130.613 (ZK65+120.876) |
12.03 |
AP13和AP14两个标段路基、桥隧监理 |
备注:本项目施工AP2和AP7标段、监理APJ1和APJ3标段及中心试验室已完成招标。
AP2和AP7标段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里程(Km) |
主要工程 |
路基桥隧Ⅱ类 |
AP2 |
YK8+600(ZK8+600)~YK12+770(ZK12+760) |
4.180 |
迎风隧道 |
AP7 |
YK31+960(ZK31+969)~YK35+295(ZK35+305) |
3.336 |
女娲山2号隧道( |
2.4计划工期
路基桥隧工程计划
3.1本次补充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或监理服务能力。
Ⅰ类:1组(AP1、AP4、AP5标段)、2组(AP9、AP10、AP13、AP14标段)
(1)资质要求: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路线长度累计不小于
Ⅱ类(AP3、AP6、AP8、AP11、AP12标段)
(1)资质要求: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累计长度不小于
总监办
(1)资质要求: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成功完成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总监办的监理任务;成功完成高速公路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
驻地办(APJ2、APJ4、APJ5标段)
(1)资质要求: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成功完成高速公路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
3.2 本次补充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下述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可对任意组别分别提出申请,但每个申请人只允许中1个标。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组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设备等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
申请人可对上述监理标段中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每个申请人只允许中1个标。同一申请人在不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设备等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在上次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基础上补充资格预审申请人,通过该组别的家数不能超过该组别的标段数,其中:在1组中最多只能有3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在2组中最多只能有4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在3组中最多只能有5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
通过资格预审的关联企业申请人数量已达到该组别标段数的申请人分别为:
1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三家;中铁一局集团子公司等三家;
2组:中交二公局子公司等四家;
关联企业参加同一监理标段的资格预审时,不能在同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补充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已通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分别为:1组 27 家,2组 34 家,3组 42 家;
本次施工招标需补充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按照每个组别平均每个标段最少不少于15家,最多不超过20家来确定。
5.1 请申请人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17 时 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见大厅公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300号 邮 编:710068
联 系 人:曹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29-85227397 传 真:029-85227505
网 址: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