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2012年108国道田峪河桥整治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批准实施(《陕西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公路发〔2012〕266号))。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周至县,为一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工程概况为对田峪河桥左半幅旧桥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124.7米,上部采用7×16.8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双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计划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公路养护资质,近五年内完成三座及以上新建类似桥梁工程、总桥长500延米及以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在开标前已在西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7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四楼干线工程科或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建设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广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www.sntba.com)、陕西公路信息网、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西安市交通门户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 地 址:西安市莲湖路196号
邮 编:710003 电 话:029-87343647
传 真:029-87343647 联系人:王先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