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陕甘界)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2494号批准建设。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陕甘界)公路起于谢家营枢纽互通,与安康至汉中公路终点相接,经金寨、武乡、褒河、老道寺、勉县北、艾叶口、茶店、五郎坪、鱼洞子、白石沟、略阳县城北、吴家营、梅落石、马蹄湾、白水江、止于陕甘交界大石碑,与规划的十天线甘肃省境路段起点相接,路线全长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天高速陕西境汉中至略阳(陕甘界)公路(K448+500~K485+525)段沿线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含白水江连接线)。计划2013年1月进场,总工期10个月,至2013年11月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交通安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起止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建设工期 | |
HL-T05 |
K448+500~K485+525 (含白水江连接线) |
标志210处,标线 |
10个月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 段 |
资 质 要 求 |
HL-T05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HL-T05 |
申请人2007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独立施工标段,累计完成不少于8000万元及以上合同额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且2007年(含)以来完成高速公路标志标线工程的长度不少于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交通安设施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申请人按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在同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关于公布陕西省2011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 [2012]564号)中,被评为AA级企业者额外加5分;被评为A级、B级企业或未参与评价的申请人不加分不减分;被评为C级企业者减1分;被评为D级或进入“黑名单”企业不予通过本次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同时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5.4 在出售资审文件截止日期止,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家数不能满足最低通过数量,招标人将发布延期出售公告。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xsjtt.gov.cn)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28号 邮 编:710054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916-3283518 0916-3283682 传 真:0916-3283510
2012年11月
注: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