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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陕甘界)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及沥青供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高管处 发布时间:2012-11-06 16:54:39 点击量:7177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陕甘界)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线在陕西境的重要路段。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2494号批准建设。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三部分组成。本次拟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HL-M04标段)、施工监理(HL-JM04驻地办)及沥青供货(HL-Q05标段)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公路起于谢家营枢纽互通,与安康至汉中公路终点相接,路线经城固县、南郑县、汉台区、勉县、略阳县五个区县,止于陕甘交界大石碑。路线全长151.043km,概算投资约151.041亿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主线K448+500~K485+525段、白水江立交等的路面工程施工、对应的沥青供货及监理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量见2.2内容。

本次招标的路面施工单位计划于2013年元月15日进场,总工期7.5个月,至2013年8月30日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次招标的70#沥青计划供货时间为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90#沥青计划供货时间为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底。

本次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为路面工程、沥青供应、交通安全设施、隧道及桥梁装修工程驻地监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计划于2013年元月15日进场,驻地办监理服务期为9.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路面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沥青供货分为1个标段,路面工程监理分为1个驻地办。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监理

标段

施工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

工期

监理服务期

HL-JM04

HL-M04

K448+500~K485+525

37.025

主线K448+500~K485+525段、白水江立交等的路面工程,主要估算工程量如下:上面层SMA-13 细粒式沥青马蹄脂碎石:616.283千m2,中面层AC-20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871.719千m2,下面层ATB-30 粗粒式密级配沥青碎石57.334千m2,基层36cm厚水稳碎石73.342千m2,底基层18cm厚水稳碎石74.519千m2

7.5个月

9.5个月

监理服务内容

所辖段落路面工程、沥青供应及交通安全设施、隧道及桥梁装修工程驻地监理办公室服务。

沥青供货标段主要工程量具体情况如下:

沥青供应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供货期

HL-Q05

K448+500~K485+525

37.025

A级7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约630吨用于下面层;A级90号桶装道路石油沥青约12730吨(SBS现场改性),用于上面层、中面层、粘层、透层及封层。

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HL-M04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HL-JM0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HL-Q0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

3.2 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HL-M04

申请人2007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独立施工标段,路线累计长度不少于60km(双幅)。

HL-JM04

申请人2007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同时2007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2 个或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HL-Q05

申请人2007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并且沥青供货量累计不少于50000吨。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允许中1个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申请。沥青供货标段一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供应一个沥青品牌,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施工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4.2 本次监理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3 本次沥青供货标段的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推荐通过资格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交发[2012]63号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意见》的精神,申请人在《关于公布陕西省2011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 [2012]564号)中,被评为AA级企业者额外加5分;被评为A级、B级企业或未参与评价的申请人不加分不减分;被评为C级企业者减1分;被评为D级或进入“黑名单”企业不予通过本次资格预审。

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交函[2012]155号《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2011年第96号)的通知》精神,本次资格预审,被评为AA级的企业加5分;被评为A级或B级或未参与评价的单位不加不扣分;被评C级的企业扣1分;被评为D级或进入“黑名单”企业不予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对2010年度未在陕西省进行信用评价的“AA级”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在本次资格预审时其等级按A级对待。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在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施工标段申请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2012年11月19日13时30分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路面工程施工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提交30万元人民币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xsjtt.gov.cn)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招标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2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7832635                     传    真:(029)87832635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9.其它注意事项

本项目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五化”要求进行项目管理,招标人在招标阶段将把省厅及陕西高速集团有关“五化”要求下发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作详细规定。

 

2012年11月

 

注: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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